一、离婚时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在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孩子权益保护的部分,如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等问题的裁决结果应当基于诸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评估,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及具体条件限制、甚至还要充分参考孩子自身的真正意愿等等各个层面。特别地,当孩子尚未满两岁之际,法律基本上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进行养育,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母亲无法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至于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已经具备独立思考能力时,我们就需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个人选择。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的社会经济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条件相当,那么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做出裁决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离婚时怎么证明分居两年
首先要有租赁协议或房产归属证书证明单独生活及合法居住。其次双方通信涉及划分生活空间内容可作证据。然后社区等组织出具的证明能有力证实开始独立生活。再者邻居、友人的证词有证明效力。最后雇主出具的工作证明含工作及居住地点等信息也是重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时怎么认定对方是过错方
离婚诉讼中,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人、长期赌博吸毒不改、因严重过失致感情破裂等,通常会被判定为过错方。但认定过错方要有充分确凿证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诉讼中,孩子权益保护需综合考虑年龄、父母抚育能力、条件及孩子意愿。未满两岁倾向母育,除非特殊情况。八岁以上,重视孩子意见。条件相当时,法院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准裁决监护与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