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产共有变个人怎样办手续
首先,相关双方法律主体需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共识并签署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协议。其次,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产所有权证书以及先前签订的协议书等一系列必备资料,前往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所处地址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递交与受理。在此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税费负担及其他相关行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后还能被执行吗
若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成功办理完房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并且此过程中并无任何恶意转移财产以规避债务等法律禁止的违规行为发生,那么这套房产通常情况下将无法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倘若有证据能够证实该房产的所有权变更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并且在此之后,债权人在法定提出异议及申诉的期限内对此事件提出书面请求,那么该房产仍然存有被重新纳入法院强制执行范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离婚后房产归女方男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生效以后,房产所有权归属女性朋友;而男性朋友,对于自己户口迁往何处的问题上,也有众多选项可供作为参考。首先,他大可以选择把户口从原先的居住地迁移出来,然后转移至他未来的全新住所,或者是在其他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的地方进行落户。其次,倘若目前尚无明确的迁移目的地,男性朋友亦可与女性朋友进行友好协商,暂时将户口留在原有的房产地址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首先,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然后,携带离婚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